︽夜玫瑰︾蔡智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版︾
︽好讀書櫃︾典藏版
︻序︼
曾經以為,寫完十二萬字的︽檞寄生︾之後,我應該不可能再寫出十二萬字的小說。
正確地說,我以為我不會再寫小說。
不過,這部︽夜玫瑰︾卻跟︽檞寄生︾有著某些相似的巧合。首先,它們的篇名都是三個字;其次,它們都是植物;最後,它們都是十二萬字。
我必須先說明這是個﹁巧合﹂,以免你覺得我下次寫的小說,大概是︽喇叭花︾、︽鬱金香︾、︽紫羅蘭︾之類的十二萬字小說。
︽夜玫瑰︾本來不叫做︽夜玫瑰︾,起碼在三年前左右,我第一次有欲望想寫這個故事時,它並不叫︽夜玫瑰︾。而是叫另一個名字。另一個不是︽夜玫瑰︾的名字。︵這句好像是廢話︶
至於叫什麼?到現在還不知道。因為三年前,我只在電腦的文件檔裡,留下幾句話,然後存成﹁無.doc﹂。
過了三年,再重新看﹁無.doc﹂的文字時,我決定把它完成。因為如果有些文字,經過了三年,看時的感覺依然不變的話,那大概就值得去完成。於是我花了八十個夜晚,寫完︽夜玫瑰︾。過程中,沒什麼特別的事發生,除了打破兩個杯子以外。
寫︽夜玫瑰︾時,我很專心,但心情會放輕鬆,以免太用力。就像打棒球一樣,投手投出最快速的球時,並不是最用力。所以比起︽檞寄生︾,︽夜玫瑰︾的節奏顯得輕快許多。至於︽夜玫瑰︾寫得好不好,我就不怎麼在乎了。
因為我最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持續﹁創作﹂。
在我的定義中,創作跟寫作是不太一樣的。也許我可以僥倖寫出一篇洋洋灑灑、優美工整的作品,但只要作品中沒有我的靈魂、沒有我與其他人明顯不同的地方,那它就只是﹁寫作﹂,而不是﹁創作﹂。
創作這件事,對我而言,就像是一個人去攀爬喜馬拉雅山而不帶氧氣筒。過程是孤獨的,且常會呼吸困難。
可是我真的很想寫。
我在網路上創作,並因為網路而被人認識。於是很多人會從網路上寫信給我,告訴我,他想寫東西。可是他寫不出來、寫不下去、寫不滿意。我總會回信問他:﹁你真的想寫嗎!﹂
如果是﹁想﹂,而且是﹁很想﹂,那麼你就是澎湃的長江。你看過長江要流入海時,卻怕被幾根小木柴擋住去路的樣子嗎?
我總覺得,網路的創作園地像遼闊的草原,網路寫手應保有野生動物的野性,靠自己的爪牙和速度狩獵,不應該被名氣、利益、得失心所豢養。
一旦被豢養,雖然可以免於飢餓的威脅,卻也失去了追逐獵物的快感。
最重要的是,你將開始在乎籠子外面的,人們注視的目光。
所以我並不在乎︽夜玫瑰︾到底是兔子、羚羊或是斑馬,我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會因寫作的欲望所產生的飢餓感,而繼續狩獵。我更不必在乎人們任何注視的目光所帶來的壓力。因為在我的世界中||
根本沒籠子。
蔡智恆
二零零二年九月 於台南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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