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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妮佛.荷姆奎打了一記呵欠。

  倒不是她累或空氣不好,純粹只是因為太無聊。站在面對永達爾湖︵Lejopdal Lake︶的草地斜坡上,她面前不只有搜索隊隊長︱︱他剛把搜索重點講過一遍︱︱還有一幢占地廣闊的黃色雙層大宅及一片面湖的寬廣廊臺。她旁邊還有幾位警察同袍,他們大多和她一樣,都是從西格圖納︵Sigtuna︶調來的。珍妮佛止住另一個呵欠,把需要記住的重點在腦中復習一遍。

  盧卡斯.黎德。

  六歲。

  數小時前失蹤。他母親抱著希望,認為失蹤時間應該不超過三小時;但他父親認為不只三小時。不管怎麼說,這對父母早上醒來。也就是約莫三個鐘頭前,發現盧卡斯不在他的小床上,也不在屋裡的任何地方。夫妻倆大概是在凌晨十二點半上床睡覺,因此那孩子說不定已失蹤一整夜了。沒人說得準。早上醒來時,屋內的門窗都關著。關上,但未上鎖。

  珍妮佛感覺她開始涔涔冒汗,陽光惡毒地打在她背上。這是她第一次協尋失蹤人口。在警校待了四學期後,她到西格圖納實習,目前是第二個月。西格圖納算不上犯罪大本營,雖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問題不大。她查過數據:二〇〇九年,西格圖納的犯罪率略高於全國平均值;每十萬住民中,警方接獲的報案數字是一萬九千五百七十九件︵全國平均值是一萬零四百三十六件︶。不過以全瑞典來說,這裡還不算是最讓警察摩拳擦掌、躍躍欲試的地方。珍妮佛喜歡刺激,一心想貢獻社會、幫助人民,但這並不是她投身警界的主要原因。在申請進入警校時,她已大幅壓抑、淡化她對執行勤務的興奮與幻想,改而用比較成熟、實際的角度看待這份職業:儘管如此,她在學校受訓期間,凡是和體能、近身搏擊、使用武器等扯上關係的任何活動,珍妮佛總是名列前茅。但是來到西格圖納之後,這類勤務並不多。她在學校附近限速三十的區域逮過超速,處理過闖空門、刑事損害、竊盜、未成年鬥毆等案件。她也負責過酒測臨檢,坐過詢問臺,辦過數不清的護照,件數多到連自己都無法想像。

  這些毫無疑問都是警察的工作。

  那些動作派的、刺激興奮的追捕工作,其實不怎麼多。

  這兩個月漫長得像兩年。所以剛聽聞盧卡斯,黎德失蹤案時,她禁不住湧上一股微微的興奮感。小男孩。失蹤。可能遭到綁架︱︱她暗自期望,然而直到他們抵達現場,才確定事實並非如此。

  小男孩的卡通熊熊背包不見了。同時消失的還有兩罐可口可樂、一包字母餅乾。

  這小子是自己逃家。

  抑或者沒這麼誇張。

  也許他只是一覺醒來,突然想野餐,卻不想吵醒爸媽。

  如此普通、平凡、無聊的事件。

  珍妮佛.荷姆奎知道這種態度不太對,但是別鬧了,也許等他覺得冷或無聊到不行時,自己就會回家了。

  當然,除非他迷路了,畢竟這附近有一大片森林;然而在這個季節,就算是再大片的森林,也不致讓人緊張到腎上腺素狂飆。再者,考量夏季溫暖的氣溫,倒也不必非得在入夜前找到他。最後就只剩採石場和湖區了。珍妮佛剛才一看到花園就聯想到這點:小男孩也許胡亂散步到湖邊,結果不小心跌進去;然而這家人既沒有碼頭,湖面也不受潮汐影響而上漲,倘若小男孩不幸溺斃,他應該會陳屍在淺水區。

  珍妮佛分配到一公里外的搜索區,主幹道另一頭的林間小徑。她再度感受到一絲微弱的希望。早先她已排除預謀綁架的可能性。雖然小男孩的父母有這麼一幢相對寬敞、可遠眺湖景的大房子,但這家人似乎並不特別有錢。有可能只是大馬路上非特定對象的綁架案嗎?小男孩獨自走在小路上。髒兮兮的老男人。戀童癖。

  倒不是說她希望那孩子碰上壞事或要他死,絕不是。她真心希望男孩平安無事。只是如果能再多一點行動、多點生氣就好了︙︙比如線報表示發現可疑車輛,展開搜查,逐漸近逼,發現藏匿地點,出擊,逮捕歸案。

  這才是她投身警界的理由。她可不是為了能在炎炎夏日信步林間、享受微風、尋找愛吃餅乾的孩子才來當警察的。如果她圖的是這個,去托兒所當老師豈不更好?好啦,話不能這麼說,畢竟托兒所也沒孩子走丟。嗯。是不常走失,但原則上︙︙

  她走進林間小路。從地圖上看,小徑盡頭似乎是礫石坑一類的地方。也許盧卡斯陷在坑裡出不來,他使勁爬上石堆,但腳下鬆散的礫石又開始滑動,害他愈想站穩郤陷得愈深。礫石坑也會這樣嗎?她不清楚,但是一想到她英勇地緊緊握住整片浩瀚礫石峽谷中唯一凸出地表的東西︱︱那隻小手︱︱把男孩拉出來,清空口腔,將生命吹進他的胸膛,這時同事終於趕到︙︙嗯,她擴大步幅,大步前進。珍妮佛漫不經心瞥了瞥小徑兩側的林地。小男孩的雙親認為,他身上穿的應該是藍棉褲和黃底短袖T恤,兩邊袖子和肩部有藍色格子。至少他昨晚是這樣穿的,像一面在林間奔跑的小小瑞典國旗。珍妮佛突然一陣好奇:這孩子為什麼逃家?除了﹁一個六歲孩子想來點小冒險﹂這個理由外,他是否為了其他事逃跑?在珍妮佛自己的成長過程中,雖然好幾次被爸媽氣得半死︱︱誰不是呢︱︱但她從沒想過要逃家。這其中有沒有什麼值得玩味的故事?如果她找到那孩子,也許能從他嘴裡問出什麼來。他只有六歲。這個年紀的孩子應該還很怕警察,不是嗎?

  珍妮佛來到礫石坑旁。她口乾舌燥、滿身大汗。蒼蠅嗡嗡繞著她飛來飛去,無線電固定時間就傳來同仁的回報:每五分鐘報告一次﹁沒找到﹂。她實在不懂,這麼做到底有什麼意義;如果當初說好誰找到男孩就立刻回報,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但她沒找到他。就在她轉身要往回走時,她瞥見遠處的礫石堆後方有金屬反光:應該是在林地邊緣。她瞇起眼睛,用手擋住刺眼的光線;她看見擋風玻璃和破掉的大燈。那是一輛車。把車停在這裡很奇怪,非常奇怪,十分可疑。

  難道是哪個做雞的把客人帶到這兒來交易?

  還是毒品買賣?

  或者有人棄屍?

  珍妮佛解開槍套,緩緩接近那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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