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凡事從心裡做起》2006/6/30
若有機會隨同軍艦出海,注意看船上的水密門,它的門背必定有一個鋼質卡閂。只要水密門開啟,就得開到底,再把門後的卡閂牢牢勾住牆壁。如此一來,即使風浪惡劣、艦體搖晃,開啟的水密門也仍是「牢不可動」。
什麼是水密門?
講得淺顯一點,就是「密不透水」的門。當艦體破損進水,只要關上水密門,就能夠隔絕侵入海水的滲透。
水密門使用厚重的不銹鋼鑄造,永遠只處於兩種狀態:關──密不透風的關閉;開──門背有個卡閂扣死。假如不扣死,水密門處於「半開半關」的狀態,艦體晃動的時候它會跟著晃動,不小心撞到人或夾到手,都可能造成傷害。
人做事的態度,就要像軍艦的水密門──不是全開,就是全關──不是全心全力地做,就是不做;那種要做不做,心不甘情不願的狀態,就像半開半關的水密門──危險!
我不斷告訴自己,也要求自己:做事的態度要像水密門,只有「做」與「不做」;一旦做,就是全心全力地做,沒有喜歡不喜歡。
做事要像水密門的道理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似乎很難。
真難嗎?
那就要看什麼是「喜歡」。
喜歡打籃球吧?想想在烈日下全力衝刺打籃球,跑得氣喘如牛、大汗涔涔,感覺好過癮,是不是?又假如,在烈日下被罰跑操場,同樣是跑得氣喘如牛、大汗涔涔,感覺又是什麼?
冷靜比較這兩種活動,同樣的環境(烈日下跑步)、同樣的結果(氣喘如牛、大汗涔涔),感覺為何有天壤之別?
想透了沒有?做事能否全心全力,關鍵在內心的態度。你發自內心地喜歡,或徹頭徹尾地討厭,就會表現出截然不同的工作態度。
許多人認為喜不喜歡發自內心,無法強求。
真的無法強求?
首先問問自己:喜不喜歡是不是絕對?
好比說慢跑,前美國總統柯林頓和現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都以酷愛慢跑出名。他們不管到哪兒、有多麼忙碌,每天都排除萬難,想盡了方法慢跑;一天不跑,感覺渾身不對勁。
你喜歡慢跑嗎?假如不喜歡,去跑幾千公尺試試看。
我這一生極其痛恨慢跑,進入軍校第一次越野賽跑訓練,距離只有七千公尺,跑到一半就感覺生不如死。到此刻我還清清楚楚地記得,那天跑到半路看到一輛軍用十輪大卡車開過來,頓生一頭撞上去一了百了的想法。
喜不喜歡不是絕對的,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感覺。即使是同一個人,不同的時間也有不同的想法。
活到今天,沒碰上你以前很討厭,現在卻很喜歡的事?
我三十五歲以前不看小說,靜靜地坐下來看一本書(管他什麼書),對於好動、外向的我都是折磨。可是現在,我天天和讀書寫書為伍,也認為讀書寫書是我未來人生最嚮往的工作。
想想你自己,一定也有什麼以前很討厭,現在卻很喜歡的事。
結論是什麼?
喜不喜歡不是絕對,甚至是「狗屁」。當你必須要做一件事,不要讓「喜歡」左右你的心情。實在不願意做,就推掉它,不要做;假如推不掉,就從心底徹底改變對這工作的態度。
做事要像軍艦的水密門,不是全開,就是全關;半開半關,非常危險。
去喜歡你做的事,而不是去做那些你喜歡的事。發自內心喜歡那些你推不掉的工作,因為最有效的工作態度,是從心裡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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