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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立場》2012/10/5
想當年讀官校的時候,我參加學校辯論社,四年期間參加過近百場比賽。每場比賽都有一個主題,好比說「墮胎應合法化」、「政府應徵奢侈稅」、「用人應以學歷為基礎」、「中文橫寫應從右到左」等。
身為一位辯論選手,管他什麼題目,也不論站在「正方」或「反方」,我都是全力以赴。
而我也相信,所有學校的辯論選手都是如此。
也就是不管什麼題目,也不論站在辯論的哪一方,他都是發自內心地相信自己站在正確的一方。
要發自內心地這麼認為,否則,如何能「理直氣壯」地和對手爭辯?
可曾有一位選手因為什麼理由,在接到某一個辯論題目的哪一方之後,因為和自己的理念不合而拒絕比賽?
又曾否有一位選手,在比賽之際因為被對手說服,而當場承認自己的錯誤?
一旦成為辯論選手,管他辯論什麼題目、站在哪一方,每個人必然都是全力以赴,而且絕對要堅持到底!
那沒有「對、錯」的問題,也沒有「正義、邪惡」的考慮。
這就是立場!
辯論選手「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堅持,是忠於比賽精神的表現。
可是,假如把這種堅持貫徹在現實生活之中,那就成了一種悲哀。
目前的台灣社會充滿了這種悲哀!
好比說藍綠、統獨、執政與在野之爭,那讓許多人表現出「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堅持。
而對於一個重大的問題,例如電價該不該漲、如何推動東海和平倡儀、証所稅的開徵……,哪一個問題是三言兩語就能道盡?又有哪一個問題是絕對的「對」或「錯」?
攸關眾生的社會問題,每一個都可以找到幾十個支持的理由,也必然能找出幾十個反對的道理。
然而一旦有了立場,人們往往就只看得到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於是大家各說各話,管他對方講什麼,反對者永遠就是反覆強調著那幾十個反對的理由。
這就是現今台灣大部分的政客,以及某些政論節目的某些名嘴,慣於使用的技倆。
政客為了選票,名嘴為了車馬費而罔顧事實,這還情有可原。
人生的某些時刻,也會讓我們糊裡糊塗地陷入立場之爭。
例如海軍張鳳強事件,發生之初我還寫了篇《張鳳強事件檢討》,本以為這件「人事處分案」很快就會落幕。沒想到度過了漫長的一個半月,正當國人逐漸淡忘這件事時,我又在報紙上看到兩則新聞。
一則是海軍艦隊指揮官蒲澤春中將的採訪報導。
同一天的同一張報紙,同一個記者也站在張鳳強少將的立場做了另一篇報導。
兩則新聞我都放在文章的最後(附件一、二),有興趣的讀友待會可以自己去看。

艦隊指揮官蒲澤春中將 艦隊長張鳳強少將
看完這兩則新聞,我不禁搖搖頭,深深感覺他們兩人都因立場問題而講了些情緒話。
隨後沒幾天,我又在網路上看到幾篇文章,多半是針對蒲中將的評論。
這中間大部分講得不太客氣,有的甚至十分尖酸刻薄。
看到這些文字,激發我不吐不快的心情。
我和張少將的關係已如《張鳳強事件檢討》所述,此處不再重覆。
至於我和蒲中將的關係,其實更為緊密。
蒲中將是高我兩班的學長,又和我同住桃園,兩個人的家雖然有點距離,但我們的交情始終「不遠」。
假如說我對張少將的了解程度是一,我對蒲中將的了解程度是三、是四。
除非官場的鬥爭讓人心轉變,否則就我的認知,蒲中將中規中矩、待人謙和、操守廉潔、有為有守。
他是我心目中的好學長──從學校到今天,始終如此。
可是,張少將也是我心目中的好學弟。
兩個好人怎麼會鬧到這個地步?
我想來想去,不就是「立場」的不同?
不知蒲中將是否想過:如果他是張鳳強,遭到「記大過、撤職、法辦」的「致命」處分,心中又感到無窮無盡的委屈,他會如何反應?
打落牙齒和血吞嗎?
請蒲學長不要忘了,那是「法辦」啊,未來可能有翻身的機會嗎?
反過來,張少將是否想過:如果他是蒲澤春,開始的處置或許有點粗糙,可是事情一旦鬧上檯面,他又該如何善後?
這段時間我問過許多人,沒有一個能說出好的方案。
包含我自己,前前後後想了又想,也想不出一個善後的好方法。
特別是蒲中將的處境──建議張鳳強處分案最基層的長官,這一路上去要經過多少高階長官的「指導」。不管哪些高階長官私下對他講了什麼,最後的決定惹得部長出面道歉、總統站出來講話──這對他是何等嚴重的過失!
蒲中將能說:「對不起,哪些處分是哪個長官的決定,那和我無關吶。」
他當然只有一肩扛下來。
而且要繼續堅持下去!
因為「惡人」是部屬的責任,「好人」是長官的角色──希望張少將能站在這個立場想一想。
雙方也別忘了:給別人留一點退路就是給自己留一點退路。
人的個性是很難改變的。
我不認為今天的蒲澤春和張鳳強,和當初我所認識的那兩個人有多大的不同。
他們都是我心中優秀的海軍將領,實在都應該拋開自身所站的立場,改以冷靜、理智的態度重新審視這個問題。
至於其他人,尤其是圍在蒲中將和張少將身邊的那群人,都應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勸和態度。
請不要再說三道四。
攻擊蒲澤春,其實傷害最大的是張鳳強。
新聞記者抱持的是什麼心態?
我擔任張騫艦艦長的時候,有一次電視台的記者到我家專訪,前後待了三個小時,我可能面對鏡頭講了一個小時的話。
最後剪輯出來的新聞只有三分鐘。
這三分鐘的大部分內容是我對軍中的抱怨。
那麼多我對海軍「肯定、稱讚」的話語呢?
對不起,沒有「新聞性」,全被刪掉了。
明白了吧?
不要被記者挑撥,也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場看問題。
立場會讓你不智、不理性、不冷靜、情緒用事。
正如同最近發生的釣魚台領土之爭,日本作家春上村樹的批評:
領土狂熱,如飲劣酒,醒後頭痛,一無所有!
評的真好啊!
固執地站在自己的立場看問題,何嘗不是如此?
附件一
張鳳強越界操演事件重傷海軍士氣,軍中點名海軍艦隊指揮官蒲澤春中將是鬥垮張鳳強的始作俑者。蒲澤春昨天首度打破沉默辯駁說,他和張鳳強無冤無仇,堅持懲處張鳳強完全是為了精進軍中訓練紀律。他坦承,對張鳳強事後向外界聲援有所不滿,記張鳳強三小過是因為他毫無悔意。
蒲澤春表示,當初會把張鳳強記一大過,是因張鳳強越區操演的舉動根本就是「作弊」;軍校生若作弊就記大過退學,他至今不認為這項懲處有何不妥。此外,當時張鳳強在未核准情況下,擅自帶領三艘大船到與那國島周邊海域,若發生撞船和擱淺的意外,責任不是張一人扛得起,恐怕連國家都得賠進去。
蒲澤春說,他自己是一六八艦隊出身,前後待了十艘艦艇,先前因漢光演習一六八艦隊表現好,他還頒發很多加菜金給張鳳強勉勵部隊。但他從未和張鳳強共事過,兩人毫無恩怨情仇可言。外界說他鬥張鳳強,他不知有何好鬥,可能是自己治軍太嚴,才會有不滿傳言。
蒲澤春澄清,外傳他逼張鳳強寫悔過書遭拒,就以張抗命罪送軍法。但他只是要張鳳強寫事件報告書,張鳳強卻誤會是悔過書,那是他的事。他認為,張鳳強嚴重違反操演紀律,身為艦隊指揮官就是秉公處理,嚴格執行紀律要求。此事未來監察院還要調查,他完全對得起良心。
蒲澤春直言,原本可以理解張鳳強想在演訓中求表現的初衷,也不反對他申訴。但張鳳強「到外面吵鬧,弄得天下大亂,這對職業軍人來說,是犯了更嚴重的錯誤!」
他以自己為例,過去在中校時因赴美求學的報備問題,莫名遭大過處分,他忍了下來,現在一樣幹到中將指揮官。如果張鳳強不強出頭,以張「中等以上」的能力,未來仍有發展。
蒲澤春坦承,艦指部三次人評會,懲處從兩小過到維持一大過都有,最後由他以行政裁量權決定記三小過。他說,因為自己也自請處分,所以若記張鳳強一大過,自己也願意被記一大過以示負責,這是為了做給下面的人看。
附件二
喧騰一時的張鳳強越界操演案有續集!據了解,海軍一六八艦隊長張鳳強因越界操演案,儘管撤銷大過處分,卻改記三小過,十月一日還恐將遭到調職。對此,張鳳強上周破天荒二度向海軍權保會再提申訴自救。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天證實此事,並指海軍權保會將在本周開會討論。至於海軍艦指部人評會最後議決的三小過處分,羅紹和說,海軍司令部已於上周退回,要求艦指部重新議處。
張鳳強案引發爭議後,不僅三軍統帥關切並要求懲處須符比例原則,國防部長也出面致歉,隨後軍法即以不起訴處分,海軍權保會也要求艦指部撤銷張鳳強大過重懲。但經艦指部人評會議決後,懲處換湯不換藥,改以三項不同理由將張鳳強分記三支小過。張鳳強對此相當絕望,準備打報告退伍。
據海軍內部透露,艦指部對張鳳強的懲處,明列三項理由,一、未經統裁部核准擅改作戰計畫。二、違反訓練紀律駛出防空識別區(ADIZ)。三、未經風險評估,率艦接近日本領海。並依此對張鳳強祭出三支小過,以迴避權保會撤銷一大過處分的要求。
有張鳳強同袍為他抱屈說,其實整件風波都是海軍艦指部指揮官蒲澤春中將在背後主導,張鳳強也不解為何指揮官要鬥他,前思後想從未得罪過蒲澤春,更多次反省自問,「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何一定要對我趕盡殺絕。」
張鳳強認為,事發時,包括海軍司令董翔龍其實也被蒙在鼓裡,是蒲澤春越級向國防部長高華柱上報,並下令將他送軍法;更因要求他寫悔過書遭拒,憤而向高華柱呈報他抗命。
海軍人士說,董翔龍從未表示過要懲處張鳳強,直到九月初才得知,原來是蒲澤春屢次跳過他向高華柱報告,讓他揹了黑鍋。
對於這項指控,蒲澤春昨天強烈否認,並強調軍中是有制度的,他以艦隊指揮部的身分,怎可能跳過海軍司令、越級直接向國防部長上報,這用軍中常識就可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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