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我不知道》2015/10/23
柯P如今是台灣政界的當紅炸子雞,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媒體關切的焦點。每當台北市政府鬧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大事,常聽到他回應媒體的一句話就是:「我不知道。」
似乎他不知道、不了解,部屬做了什麼事、犯了什麼錯,全都和他無關。
講起來似乎理直氣壯!
真如此嗎?
這事讓我回想起服務於海軍的一件往事。
當年剛從海軍官校畢業,派任到船上,有條命令讓我難以理解──軍艦在航行時若發生航安事故(擱淺或撞船),不管艦長在不在駕駛台,他都必須負起完全的責任。
外行人聽起來似乎很合理──艦長當然要為航安負起完全的責任;但剛從學校畢業的初級軍官──我,卻覺得這命令十分無理。
因為軍艦航行時的操控責任在「航行值更官」。
什麼是航行值更官?
初級軍官到艦上服務,必須先經過一連串難度不一的「航行簽證」,之後再參加「艦令部」每年舉辦一、兩次的「鑑定考試」。唯有取得航行簽證並通過鑑定考試,才能取得「航行值更官」的資格,從此得以在軍服的左胸別上一枚「航行值更官紀念章」(如下圖)。

也因此,航行值更官通常都是艦上資深的兵科軍官,每艘軍艦有三、四位,軍艦航行時就由他們輪流「值更」,共同承擔起艦船操控的責任。
再講白一點,軍艦航行時的「駕駛」就是航行值更官。
汽車出交通事故,駕駛必須負完全的責任──理所當然的道理,為什麼到了軍艦就行不通了?
更何況艦長不是無敵鐵金剛,他會累,需要休息。而軍艦出航短則一、兩天,長至七、八天,航行時艦長怎麼可能全程待在駕駛台?縱然半夜,艦長因過度疲累躺在床上,萬一駕駛台的值更官犯了錯誤……,管他什麼錯誤,艦長都要負起完完全全的責任──你覺得這有道理嗎?
我覺得十分沒有道理。
直到我自己當了艦長。
想到艦長必須為航安負起完全的責任,上任之初,我最關心的就是艦上航行值更官的能力。雖說他們都有航行值更官的「資格」,然而這就類同汽車的駕駛執照──考上駕照和擁有成熟的技術,通常是兩碼子事。
也因此,艦長上任的首要工作是鑑定艦上航行值更官的開船能力。
如何鑑定?
先打聽他們的工作態度與能力,再聽聽船上其餘官員對他們的風評,然後從能力最差的開始──只要輪到他值更,就若無其事待在駕駛台附近,暗中觀察他如何發號施令、如何處理緊急事故……,若是瞧見不對之處就要糾正他、訓練他、教導他……,直到他成為你心中合格的值更官。
一旦合格,輪到他值更時,你才能安心地離開駕駛台。
反之,如果你認為他不合格,他值更時你卻不在駕駛台,出了航安事故你該不該負責?
或是,你認為他合格,然而他還是出了航安事故,這不也是你「識人不明」的錯誤?
什麼是艦長?
艦長就是一艦之長。
海軍把那麼貴的一艘軍艦交到你的手上,假如你無法把部屬訓練成合格的航行值更官,對不起,輪到他值更時,請乖乖地陪著他一起待在駕駛台。
這就是一艦之長必須為航安負起完全責任的原因。
同樣的道理可以運用在柯P身上。
柯P是台北市的一市之長。市民如此擁戴他,把台北市的市政交到他的手中,他怎麼可以只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他要為每一個部屬,特別是經由他的指派,圍繞在他身邊的那群「近親權貴」負起完全的責任。
唯有如此,派任前他才會多方打聽,派任後也會費心監督。
不可信任的部屬就不能用。
如果信任他,他卻犯錯,這不就是犯了識人不明的錯誤?
如果不信任他,卻還是用他,萬一他犯錯,長官不該負連帶責任?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長官和部屬的關係就是如此。
同樣的道理可以一層一層往下推,這就是官場「連坐法」的由來。
連坐法的確有其必要。
假如某個主官認為「我不知道」就能撇清責任,我奉勸他回家當一名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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